当企业需要对一张已通过验证的电子发票进行调整时,需开具并提交电子贷项通知单。
⚠️ 注意:只有当原始发票已被 LHDN 验证后,才能提交贷项通知单,因为电子发票是贷项的参照基础。
虽然 LHDN 未规定提交贷项通知单的强制截止日期,但建议在创建贷项后尽快提交,以确保财务记录准确。
单个提交电子贷项通知单:
从侧边栏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
默认进入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,点击上方 「贷项通知单」 标签页
找到要提交的贷项通知单,点击操作栏的 三点按钮
选择 「提交贷项通知单」
在确认弹窗中点击 「是」
批量提交多个电子贷项通知单:
从侧边栏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
默认进入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,点击上方 「贷项通知单」 标签页
勾选要批量提交的贷项通知单
点击日期选择器旁的 「提交电子贷项通知单」 按钮
在确认弹窗中点击 「是」
提交后的处理结果:
系统将处理提交
审核结果将通过通知形式返回,您可在系统仪表盘查看:
已验证(Validated by LHDN)
被拒绝(Rejected by LHDN)
系统发现问题(Issues Found)
注意事项:
若提交被拒绝,中心应尽快修正问题并重新提交,以确保合规并保持准确的财务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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