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面向最终消费者(个体顾客)开具发票,并且他们在同一个开票月份内要求电子发票时,需提交个人电子发票。
根据马来西亚 LHDN 的规定,此类发票必须在开票当月内完成提交,否则可能面临罚款。
单个提交个人电子发票:
从侧边栏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
系统将跳转至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
找到您要提交的发票,点击操作栏的 三点按钮
选择 「提交电子发票」
在确认弹窗中点击 「是」 提交
批量提交多个个人电子发票:
从侧边栏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
进入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
勾选要提交的多个发票
点击日期选择器旁的 「提交电子发票」 按钮
在弹出的确认窗口点击 「是」
提交后的处理流程:
系统将开始处理提交
审核结果将通过通知形式反馈,您可在系统仪表盘查看:
已验证(Validated by LHDN)
被拒绝(Rejected by LHDN)
系统发现问题(Issues Found)
注意事项:
若提交被拒绝,中心必须在同一个月份内完成修正并重新提交
强烈建议尽早提交,以便预留时间处理错误,避免错过当月截止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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