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向未在开票当月提出电子发票请求的个人消费者(终端用户)开具账单时,中心可以使用合并电子发(Consolidated E-Invoice)的方式提交。 根据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(LHDN) 的规定,企业必须在次月7日之前提交合并电子发票,逾期可能面临罚款。
在 AOne 系统中提交合并电子发票的步骤:
- 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
从侧边栏点击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。 - 进入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
系统将默认跳转至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。
点击页面上方的 「合并电子发票」 标签页。 - 点击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按钮
点击 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,进入选择页面。 - 选择月份与年份
在弹出的选择框中,选择要提交的月份与年份,然后点击 「下一步」。 - 审阅汇总页面
系统会自动整合该月内所有尚未验证的发票记录,并显示于【合并电子发票摘要】页面。 - 核对交易列表与总金额
确认无误后,点击 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。 - 最后确认
系统将再次弹出确认窗口,请点击 「提交」 以完成提交。
当您点击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按钮后,系统会将您的发票发送至 LHDN 进行处理。在提交预览页面中,您将看到每一张合并电子发票对应的「合并发票提交日期与时间」。该时间显示系统实际向 LHDN 提交合并电子发票的确切时间。
这不会更改您在发票模块中的原始发票开票日期。此设计非常重要,因为它确保:
您的原始发票资料保持不变。
提交流程符合 LHDN 的技术规范。
您可以清楚查看合并电子发票的实际提交时间。
当系统返回验证结果 系统发现问题(Issues Found),被拒绝(Rejected by LHDN)或成功验证(Validated by LHDN)时,您将会在系统仪表板上收到通知。
注意事项:
若提交被拒绝,中心必须尽快完成修正并在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。
强烈建议尽早提交,以便有足够时间修正任何错误,避免因错过截止日而受到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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