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面向**未在当月索取电子发票的最终消费者(个体顾客)开具发票时,需使用合并电子发票(Consolidated E-Invoice)**提交方式。
根据 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(LHDN) 的规定,
企业必须在次月7日之前提交合并电子发票,逾期可能面临罚款。
在 AOne 系统中提交合并电子发票的步骤:
- 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
从侧边栏点击进入【电子发票】模块。 - 进入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
系统将默认跳转至【发票提交预览】页面。
点击页面上方的 「合并电子发票」 标签页。 - 点击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按钮
点击 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,进入选择页面。 - 选择月份与年份
在弹出的选择框中,选择要提交的月份与年份,然后点击 「下一步」。 - 审阅汇总页面
系统会自动整合该月内所有尚未验证的发票记录,并显示于【合并电子发票摘要】页面。 - 核对交易列表与总金额
确认无误后,点击 「提交合并电子发票」。 - 最后确认
系统将再次弹出确认窗口,请点击 「提交」 以完成提交。
提交后的处理流程:
系统将开始处理提交
审核结果将以通知形式发送,您可在仪表盘查看状态:
系统发现问题(Issues Found)
成功验证(Validated by LHDN)
被拒绝(Rejected by LHDN)
注意事项:
若提交被拒绝,中心必须尽快完成修正并在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
强烈建议尽早提交,以便有足够时间修正任何错误,避免因错过截止日而受到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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